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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知道:70年后房子归谁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15-07-14 10:07

不动产登记

近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向媒体发布公告称,今年7月底前,黑龙江省将完成市、县和农垦、森工系统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批复工作,10月底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完成机构组建工作。与此同时,哈尔滨此项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年底前将启动不动产登记

1、会不会泄露隐私

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登记信息公开查询要继续依法开展,但不会无条件、不受限制地全面公开,不会导致居民住址、身份等基本信息外泄。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已经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林权登记表册、草原登记表册、海域使用权登记表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会与新的不动产登记簿册完整有效衔接;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草原使用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书》、《无居民海岛使用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也就是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要实施了,有多套房子的人会不会抛售?如果抛了,房价会不会因此而降下来呢?

借助不动产统一登记,个人住房信息“家底”不清现状有望得到改变。这对房地产市场有客观影响。尽管部分市场研究机构预计,随着不动产登记加速,大户型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可能会导致部分持有多套房业主挂牌增多,但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过大影响。

3、房地产税还远吗

针对房地产税山雨欲来的报道,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作为不动产登记的热门衍生话题之一,不动产登记与房地产税征收间的关系在一轮轮激辩中愈加明朗。毋庸置疑,不动产登记是房地产税征收必要的技术条件,对房产征收保有环节的税总得先搞清楚每个人究竟有多少套房。同时,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支撑,也将让房屋转让交易环节的契税、个税等征管得到加强。

不动产登记靴子落地后,会有人出于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原因,将拥有的多套房产出售,因为从已释放改革信号看,房地产税征收会保障居民基本住房诉求,主要锁定多余房产,房产越多保有环节的税负将越重。

当然,房地产税征收的技术条件不仅包括详细了解每个人究竟拥有多少房产,还包括房地产的评估技术等。更为复杂的是税制设计,究竟什么算是居民基本住房诉求,按套征收还是按平方米征收更合理?……种种问题牵一发动全身,需要全面考量。

4、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吗?

针对不少城市居民(当然也有城郊农村居民)较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不动产登记是按物权法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的行动,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东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条文明确,世界上普遍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可能通过合法登记漂白。

随着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全面启用,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房产、地产统一登记突显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问题。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很多问题,核心就是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要求。而物权法还有许多要求有待落实。

土地产权≠房屋产权购房者往往容易混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问题。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期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高为40年。房屋所有权则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宪法保护,其年限是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预计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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