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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民营经济:只会壮大、不会离场

人民日报  2018-09-14 10:39

[摘要] 人民日报评论9月13日撰文称,今天,我们对民营经济的包容与支持始终如一,人们在市场经济中创造未来的激情也澎湃如昨。今天的民营经济也会像改革开放40年走过的那样,在风险挑战中不断发展壮大。这种有悖常识的“奇谈怪论”,不出意料受到了压倒性的舆论批评,由此引发的舆情也提出了更为深层的问题:面对当前国内外的

人民日报评论9月13日撰文称,今天,我们对民营经济的包容与支持始终如一,人们在市场经济中创造未来的激情也澎湃如昨。今天的民营经济也会像改革开放40年走过的那样,在风险挑战中不断发展壮大。

近日,一篇建议民营经济离场的新媒体文章引发热议,文章认为“中国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任务,应逐渐离场”。这种有悖常识的“奇谈怪论”,不出意料受到了压倒性的舆论批评,由此引发的舆情也提出了更为深层的问题:面对当前国内外的复杂形势,如何看待民营经济的作用?怎样更好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值得深思。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顽强生长起来,为中国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翻开改革开放历史,“承包”“下海”“个体户”“万元户”“股份制合作”“互联网创业”,透过一个个逐年变化的“热词”,可以感受到民营经济给中国发展带来的活力与可能性。现在,民营经济创造了我国60%以上GDP,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民营经济不是处于协助的附庸地位,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更不是过河拆桥式的策略性利用。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三个没有变”的判断:“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同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写入党章和宪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进入新时代,中国的民营经济只会壮大、不会离场,只会越来越好、不会越来越差。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也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越是在渡过难关的关键时期,越是需要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而不是相反。正是无数民营企业的分散化、多元化决策,才能够创造出坐在办公室想不出来的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给中国经济带来新的可能性与想象力。这不正是防范系统性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吗?那种以形势严峻为名否定民营经济的言论,其危害性还不只是挑战常识、开历史倒车,更严重的是制造市场恐慌情绪,扰乱企业家群体对中国经济的稳定预期。在当前的形势下,企业家群体更应该不为流言所动,相信国家政策的稳定性,踏踏实实把民营经济办得更好。

不可否认,民营经济在当前形势下确实承担了较大的压力,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中小微企业面临着生存考验。对于民营经济的困难,党中央都是看在眼里,并且已经拿出了切实的改革举措。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政府管理,通过降税减费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定向降准给中小微企业输送活力……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是一贯的、有力的,民营企业也可以感受到政策带来的获得感。可以合理地预期,适应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国家还会推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举措。面对困难,不是让民营经济“逐渐离场”,而是要通过改革逐步解决问题,让民营经济在“挑战—应战”中发展得更好。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今天,我们对民营经济的包容与支持始终如一,人们在市场经济中创造未来的激情也澎湃如昨。不为杂音噪音所惑,不为流言蜚语所动,今天的民营经济也会像改革开放40年走过的那样,在风险挑战中不断发展壮大。

 

(责任编辑: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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